上海自贸区将启动QDII2试点 放松本外币兑换限额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0-31 08:36:52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30日,央行会同多部门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该方案重点就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开放和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进行初步部署。

  具体来看,为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上海自贸区将利用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拓宽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范围和额度,具体包括: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业务、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QDII2)试点、允许机构和个人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以及扩大本外币兑换限额。

  与此相对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方面,方案称,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限额内可兑换试点,放宽跨境资本流动限制,健全外汇资金均衡管理体制。统筹研究进一步扩大个人可兑换限额。根据主体监管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内实现非金融企业限额内可兑换。逐步扩大本外币兑换限额,率先实现可兑换。

  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按照方案,上海自贸区将推进贸易、实业投资与金融投资三者并重,推动资本和人民币“走出去”,具体措施包括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启动自贸试验区个体工商户向其在境外经营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资金支持、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等。

  “总体而言,在人民币国际化第二阶段,为促进人民币资本项下的输出和回流,将在自贸区内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扩大境外人民币资金池。而随着境外人民币资金池的扩大,建设国际多要素金融平台,维护定价权便显得至关重要,与此同时,将对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提出更高要求。”兴业研究公司研报称。

  此外,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离不开市场参与主体的扩大和交易平台的建设。为推动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方案称,探索金融服务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机构扩大开放。同时推进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建设,拓宽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渠道,提升金融市场配置境内外资源的功能。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该方案是一个有目标的金融开放政策,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评估人民币是否纳入特别提款权(SDR)之前,为满足“基本实现资本账户开放”的要求,该方案的措施更有针对性。不过,人民币加入SDR的压力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如果国内金融体系和机构继续保守,上海不能在人民币加入SDR之前成为人民币全球金融中心,中资机构不能在全球成为人民币的主流机构,海外市场和外资机构就会填补这些空白,我国从而就失去先机,因此要率先主动出击。

  在机制安排方面,鲁政委认为,方案明确将把一些创新权下放给地方,从而避免了过去地方想推动开放却无权推动的尴尬;而从机构主体看,方案是面向所有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服务领域开放,涵盖了证券、期货等各类交易市场,不仅仅限于银行体系。

  不过,纵观方案,其所涉及的一些开放条款实际上在此前的政策文件中都有提及,但业内人士表示,此前有些政策放开的领域在现实中并无实践案例,未来上海自贸区在金融开放与创新领域的推动进展仍有待观察。此外,该方案只是纲领性条款,各项开放政策的具体操作仍需后续配套细则推出。

  更多精彩资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