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转用途利用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1-02 11:55:45

  新华网兰州11月2日电(记者屠国玺)兰州市最新出台有关加快城乡规划审批的相关措施,其中鼓励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转型利用,并且取消了商品房项目户型和面积限制。

  按照新出台的措施,兰州市允许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将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用地转为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开发建设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养老产业等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同时,对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危房安置和公共租赁住房,也被允许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

  此外,兰州市还提出,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取消商品房项目的户型和面积限制。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兰州市主城四区新建住宅样本均价环比上涨0.79%,这已经是今年来兰州新建住宅样本均价连续5个月出现小幅上涨。但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政策调整会使购房需求增加,但由于兰州楼市“供大于求”、库存充足,房价不存在大幅上涨的基础。

  相反,当前兰州市一些中小房企由于库存较大、销售滞后,面临资金等多方面困难。此次相关规划审批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这些房企加快调整转型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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