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建议发布 促进有能力农业人口进城落户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时间:2015-11-04 14:52:46

  建议

  说明

  加快落实1亿农民城镇定居

  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作说明时表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城镇化的健康程度。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预测,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45%左右。按2013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9%计算,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年均需转户1600多万人。现在,按照常住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化率已经接近55%,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5亿。问题是这7.5亿人口中包括2.5亿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他们在城镇还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带来一些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

  建议稿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是要加快落实中央确定的使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这1亿人主要指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

  实现1亿人在城镇落户意义重大。从供给看,在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减少的情况下,对稳定劳动力供给和工资成本、培育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从需求看,对扩大消费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实现这个目标,既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是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加大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力度,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这一目标实现。

  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作说明时表示,经过长期发展,我国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过大,一些地方地力严重透支,水土流失、地下水严重超采、土壤退化、面源污染加重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当前,国内粮食库存增加较多,仓储补贴负担较重。同时,国际市场粮食价格走低,国内外市场粮价倒挂明显。利用现阶段国内外市场粮食供给宽裕的时机,在部分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

  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国家可以根据财力和粮食供求状况,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试点,安排一定面积的耕地用于休耕,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开展这项试点,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休耕不能减少耕地、搞非农化、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急用之时粮食能够产得出、供得上。同时,要加快推动农业走出去,增加国内农产品供给。耕地轮作休耕情况复杂,要先探索进行试点。

  建议

  摘要

  农民进城落户

  与居民有同等权利

  增强发展协调性,必须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进交通一体化,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权威

  解读

  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年底必须出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表示,我们在协调发展方面存在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东北区域间是不平衡的;三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还不匹配。所以“十三五”期间要按照协调发展的要求,继续推动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的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的后劲。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说,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目标。城镇化是稳增长与调结构的黄金结合点,城镇化最重要的问题还是人的城镇化。

  他说,一方面要拓宽渠道,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目前已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我们要求到年底每个省区市都必须出台方案。另一方面,要加快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挂钩、中央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鼓励城镇政府吸收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据新华社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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