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1月4日电(记者周科)“双十一”网络大促销临近,山东省工商局近日会同省消费者协会约谈全省主要电商企业,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山东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段连友说,近年来网络消费侵权案件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工商系统通过12315平台受理并立案查处网络消费侵权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75%,维权任务繁重。
段连友介绍,电商投诉主要集中为四类问题:一是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三包”义务;二是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是合同违约,主要表现为对无理由退换货设定苛刻条件等;四是虚假、夸大宣传,包括采用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等方式,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山东省工商局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作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集中促销活动依法、公平、顺利进行。
山东省消协提醒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网站购买商品,注意选购商品价格是否明降暗升,不要被图片、宣传等蒙蔽。此外,购买商品时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消费后索取保存购物凭证,对聊天内容注意截图,以便作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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