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高敬、谭谟晓)传销是社会毒瘤。从2005年我国颁布施行《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至今年9月底,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21904件,案值62.38亿元,罚没金额9.9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251件,移送涉案人员9668人。
这是记者4日从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共同召开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的。
传销的危害十分巨大,轻则给参与者造成财产损失,重则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自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以来,我国打击传销工作步入法治轨道。近年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先后查处了世界通、蝴蝶夫人、精彩生活、万家购物、幸福缘等一批传销大要案件。
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全国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对传销、直销的区别认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和抵制传销的意识得到增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但传销在一些地区仍呈多发频发态势,局部地区问题还比较严重。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在座谈会上表示,打击传销要分析深层次原因,拿出有效的打击办法,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要加强区域合作,加强部门配合,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