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丰台警方通报,嫌疑人陈某抢走秦女士挎包,发现包内仅有一部手机,觉得亏了,竟然联系秦女士提出“有偿返还”。经做工作,丰台刑侦支队侦查员将嫌疑人陈某抓获,现陈某因涉嫌抢夺案已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
10月15日晚10时许,事主秦女士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经丰台区朱家坟镇岗塔路时,一骑电动车男子突然从秦女士身后超过,将她挂在车把上的挎包抢走,挎包里面有手机、身份证和工资卡。秦女士到家后报了警,丰台刑侦支队侦查员接报后立即展开了侦查工作,于10月31日将嫌疑人陈某抓获。
据嫌疑人陈某供述:抢到挎包后发现包里面只有一部手机、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觉得第一次“开张”不利,心有不甘。就拿着银行卡到ATM机用身份证上的生日去猜密码,结果失败了。陈某还没“放弃”,竟然翻出秦女士手机中的家属电话,打过去谎称捡到手机,要求用5000元赎回,没想到事主并没就范。
据办案的侦查员介绍,接报后事主有新的情况能及时向警方反映,这一点为后续侦查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事主没有以身份证上的信息当作银行卡密码,也避免了财产损失。
目前,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抢夺案已被丰台警方刑事拘留。(记者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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