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审核流程优化 分行业审核首度“试水”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5-11-07 08:37:44

自本月9日起,证监会将实施经过优化的并购重组全流程审核工作方案。该方案包括改革审核模式和审核重心、优化内部审核流程、改进事中事后监管等三方面核心内容,其中包括首次“试水”并购重组分行业审核。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介绍,此次实施的并购重组审核优化工作方案具体包括六项内容:

一是改进审核模式,由目前法律、财务人员随机搭配的双人审核模式,改为3人固定分组模式,分法律、财务、行业三个方面进行审核。证监会审核人员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若干行业,固定搭配,提高审核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调整审核重心。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充分尊重上市公司意思自治,避免做出实质性判断。除合规性以外,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充分性、一致性和易懂性。

三是优化内部流程。一方面分为交易类型审核,其中非关联交易申请预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经预审无重大问题的可不发反馈意见直接提交重组委审议;借壳上市和关联交易申请,预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另一方面,改进审核专题会机制,增加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从目前的每周固定召开审核会议调整为按需开会,不固定时间随时召开;同时借壳上市以外的重组申请实施批量上会,每组可安排4到6家,并由重组委酌情决定是否要求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代表到会陈述意见和接受询问。

四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包括完善中介机构执业评价体系,针对小错不断的中介机构,累积多次的可以降级评定;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在重组报告书中增加专项披露,中介机构应当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内幕交易查处力度,遏制利用并购重组信息炒作、套利行为。日常监管集中关注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对信息披露不真实、忽悠式重组、不履行重组承诺、财务欺诈、侵害投资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是严格审核纪律。一方面要求审核全过程全程留痕,每个环节均有相关人员签字备查;另一方面,严格会见制度,规范审核人员与申请人或中介机构的会见程序,严禁审核人员与申请人或中介机构私下接触。

该工作方案将自11月9日后受理的并购重组申请将按照新流程审核。11月9日之前已受理的并购重组申请,将继续按照原流程审核。

2015年以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非常活跃。统计显示,截至9月底,全市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共发生1910单,交易金额1.46万亿元,其中已经过证监会行政许可核准的重组类交易金额6010.78亿元,配套融资金额933.85亿元;交易总金额6944.62亿元,是去年全年核准金额的1.69倍。

今年截至今日,已经证监会核准的重组申请单数达到264单,是去年全年的1.41倍;年内重组委共召开96次审核会议,审核了290单重组方案。目前正在审核进程中的申请约有100单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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