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凌某在老家宁明县经人介绍,花了1.1万元人民币娶了越南籍女子阮某做老婆。婚后,阮某以打工为由一直在外地。凌某多次找新娘让其回家,但新娘不同意。自认为受到欺骗的凌某买来一把砍柴刀,砍杀新娘及与新娘租住在一起的另外4人,造成3死2伤。
随后凌某逃回老家,在附近的山里躲藏了4个月。后在其家人劝说下投案自首。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凌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44742元。被告人凌某对判决没有意见,没有当庭表示是否要上诉。
作者:吴小康 徐海涛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