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被偷后“补保险”骗钱 被罚4万获刑3年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5-11-10 08:29:01

两人导演“骗保戏”,被判保险诈骗罪获刑并各处罚金2万元

两周前报警,说SUV被盗,然后又说是误会

两周后又报警,说这次车真的被偷了……

成都两名男子发现爱车被盗后,为了获取保险赔偿,立马为已脱保的汽车续上保险,并自编自导了一出“二次被盗”的场景,企图诈骗保险赔偿金近20万元。

11月9日,记者从崇州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这起合伙诈骗保险费的案件,涉案两人雷兵(化名)和徐明(化名)实为员工和老板关系。经审理,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诈骗保险赔偿金,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

25万SUV被盗

男子报警后立马撤销

今年6月9日上午,在崇州白头镇上班的雷兵,向当地警方报案,称他前晚停靠在崇州大东街附近的一辆价值25万余元的黑色SUV被盗走。但是在他刚报案不久,警方还未出警,雷兵就再次打来电话,电话里他称车是被朋友开走了,之前报案是个误会,希望警方谅解并撤销。

但事情远没有结束,仅仅过去2周后,雷兵再次报警,理由同样是一辆价值25万余元的黑色SUV被盗走,而这次的被盗地点却换成了他的工作地点附近。

“那个车子是我老板徐明的,价值在25万元左右,被人盗走了。”雷兵向警方描述,他在6月24日凌晨将老板徐明的黑色SUV停靠在崇州白头镇自己工作的工厂对面。

不料,在当天早上9点左右,他准备开车出行时,发现车子不在了,就赶紧报了警。

随后,在向警方报案不久,雷兵和徐明将车子“被盗”的情况告知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进行保险赔偿。

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和评估,如果确定该车是在保险期间被盗,车主将获得高达195084元人民币的理赔额。

想骗保被识破

构成诈骗罪两人获刑

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立刻引起重视,并展开相关调查。然而,在实际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该车被盗地点和情况都存在问题。

随后,警方将两名当事人分别进行问询,让他们还原车辆被盗的具体情况。但在面对警方针对各个疑点的发问时,两名男子很快露出马脚,并低头承认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据介绍,黑色SUV属于徐明所有,但平常都是雷兵在驾驶和保管。6月9日,雷兵驾驶老板徐明的黑色SUV回家后,将车子停靠在自家楼下。次日早上,准备驾车上班的他,发现车辆被盗走,就立即拨打110报警。

随后,他拨打老板徐明的电话,讲清楚情况后,远在外地出差的徐明告诉他,车子已经脱保了,现在报警的话,是得不到保险赔偿的。

两人合计后,雷兵立马撤销了报警,徐明赶回来后找到保险公司,为已经被盗的SUV续上保险。过了些日子后,两人再前往报案,企图通过这种方式骗取保险金。

10月8日,崇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雷兵、徐明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根据具体情况,均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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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各种骗保案盘点

今年3月,两名成都男子前往交警一分局报案,他们的车在肖家河沿巷发生碰撞。但交警打开行车记录仪后,发现两名男子在撞车后,不但没有面露怒气,反而和旁人有说有笑。之后,一名4S店员工从车上走下,开始为两辆车拍照取证。结果3人骗保的行为,被自己的行车记录仪“坑”了。

2014年,在武侯区金花街道,一名男子为骗保,把车撞到了墙上。结果他没想到,头上还有个天网,交警调出监控发现,原来该男子车头上早有撞痕,他把车停在此处,通过“熟练”的开车技巧,将撞痕的角度和撞墙的角度比对好了,摆出了车祸现场。

2014年,两男子为骗保,在成都市锦江区附江路与滨湖路路口,上演了一场“追尾事故”。没想到,他们给交警“台词”却不一致。前车车主说“我当时车时速在50公里左右”,后车车主说“时速只有不到40公里吧”。民警判断,慢车追上快车的追尾根本不可能发生,他们的“台词”露馅了。 崇法宣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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