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王优玲)记者11日从中国商务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银行业服务议定书》在完成中巴双方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后,于2015年11月11日正式生效。
商务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议定书的生效将进一步提高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水平,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多融资便利,并为中巴经济走廊等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该议定书是2015年4月2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巴基斯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由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巴基斯坦商务部部长赫拉姆·达斯特吉尔·可汗代表两国政府在伊斯兰堡共同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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