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名60多岁的男子姚某在几年里先后给河南一名40多岁的女子汇款20多万元,后姚某手持50多张汇款回单,以索要借款为由,将该女子告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而该女子在案件审理中坦称,自己是姚某包养的“二奶”,这20多万元是姚某给她的生活费。近日,经法庭调解,姚某撤回了对李某的起诉。
姚某今年63岁,家住山东省枣庄市,女子李某今年44岁,家住河南省许昌市。2015年5月,姚某手持50多张汇款回单来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起诉,称李某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他借钱。从2011年2月13日至2014年11月30日,他陆续借给李某204600元,尽管李某没有给他打借条,但他保留着每次给李某汇款的凭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辩称,她的确在几年内陆续收到姚某的汇款共计20多万元,但这些钱不是借款,而是李某包养她的生活费。据李某说,她与姚某于2010年下半年相识并互生好感,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姚某多次让她和丈夫离婚,并承诺给她买房买车,每月再给她2万元生活费。她也听信了姚某的话,在2012年与丈夫离了婚,并期待姚某也能如承诺的那样和妻子离婚与她再组家庭。因姚某迟迟没和妻子离婚,她经常和姚某争吵,直至闹翻,现姚某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到法院,实在让她伤心愤怒,请求法院驳回姚某的起诉。
在此案审理中,因姚某起诉李某借款缺乏确凿证据,经法官调解,姚某最终撤回了对李某的起诉。(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芦萍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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