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为注册制铺路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1-12 17:19:15

新华网上海11月12日电(记者桑彤)11月10日晚,华锐风电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证监会查明确认其2011年虚增利润总额2.78亿元而罚款60万元。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注册制的渐行渐近,监管层必须有效遏制用“故事”和“概念”的想象空间吹高股价,严打内幕交易和造假上市,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按照中央要求,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要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点。要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要降低成本,帮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

投资者权益保护被强调,直切资本市场的要害。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认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一些上市公司打着“市值管理”的幌子,没有长期的价值,只有短期的题材概念、虚假重组。企业往往联手基金抬升股价,在这一过程中触及法律边界及信息披露等问题,造成大量不公平交易。

另一方面,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收益十分巨大,可能付出的成本却十分有限。在长城证券并购部总经理尹中余看来,虽然监管部门已经查实万福生科通过大规模、长时间的财务造假骗取了IPO核准资格,但并没有通过撤销当初行政许可的方式迫使其退市,而且以“法不溯既往”为理由承认其上市地位的合法性,导致了其二级市场股价连续十几个涨停。

随着注册制的渐行渐近,资本市场对“三公”原则的落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家普遍表示,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之前,必须有效遏制用“故事”和“概念”的想象空间吹高股价,遏制大股东任意减持套现巨额资金;在监管层减少对融资方进行审核的同时,应当建立集体诉讼制度等法律途径,让广大投资者具有保护自己权利的合法渠道,令造假“圈钱”者面临高昂的赔偿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把中小投资者看成股东而不是股民,并以此为出发点构建现代化的公司治理体系,并建立相关问责机制。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财报应该进一步简化和透明,方便中小投资者知悉。同时,券商、基金等机构应该牢固树立“将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人”的理念,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日,证监会宣布重启暂停4个月的IPO,同时推出五项举措,改革完善现行发行制度。本轮发行体制改革推出的新措施从完善立法、制定惩戒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强化中介机构责任要求等方面,进一步体现了落实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要求。

其中,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引导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则从政策层面促使证券经营机构审慎、依法依规经营,有利于提升证券业的经营能力和信誉水平。

对于发生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近日发出倡议,相关企业及责任人在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后,应积极勇敢承担责任,依法补偿投资者因企业违法失信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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