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 郑晓霞 詹保余)因为挪车,两个车主发生口角进而厮打,两人的妻子也上了手。结果,一车主被打成轻伤,被处以行政处罚;一车主被判处缓刑,同时还赔偿了17万元。
今年5月,莲湖区一小区的李某将车停在小区门口,杜某驾车没有办法驶出,就要求李某挪车。车是挪了,但李某边挪边抱怨,因为不满李某的态度,杜某与其发生口角,进而厮打,两人的妻子见状,也扭打在一起,后被市民拉开。
看到妻子头部被打得红肿,李某一怒之下拦住杜某,并从后备箱取出拖把,伸入杜某车窗戳击,杜某下车从路边垃圾车上抓起铁锹殴打李某,李某持拖把击打杜某头部、面部、背部,致其鼻骨骨折。
经鉴定,杜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李某赔偿杜某17万元,与此同时,杜某也被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近日,莲湖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并当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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