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用4G网络,越来越多的流量“疯跑”事件被报道出来。近日,武汉的陈女士的手机一夜之间跑光了50GB的流量,其账单显示,11月1日至13日陈女士的手机流量费用为1.5万元。律师表示,电信运营商负有提醒义务,若其发现用户流量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镜头一:一夜跑走50GB半月网费1.5万
近日,武汉的陈女士发现自己的微信发不出去,手机连不上网络。她赶紧拨打客服电话,客服回应,她的手机一夜之间流量跑了50GB,已欠费930元。
随后,陈女士前往电信营业厅查询。工作人员确认了客服的回应,陈女士疑问之下进行投诉。营业厅帮助陈女士开通了通话功能,将手机送检。
陈女士登录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查询她11月份的流量数据,发现其手机的流量从11日23点左右开始疯狂跳动,每次跳动都是50MB,跳动速度由每隔50秒左右逐渐达到了20多秒一次。
没多久,陈女士当月5GB流量跑空,产生了第一次扣费。接下来,每隔20秒左右就有扣费,直到第二天早上,跳动速度逐渐减慢至停止跳动。
账单显示,从11月1日至13日陈女士手机总流量是55691.04MB。总费用为15425.51元。
镜头二:流量超标手机被停公司称因4G升级
11月10日上午,江苏的王先生打电话发现手机停机了。致电客服询问后,王先生发现被扣掉的竟是流量超出的钱。
王先生说,他的手机每月的最低消费是106元,除了话费,还包含2GB的流量,而这些流量他平时根本用不完,因为在家里和单位,上网都用wifi。所以2GB的流量对于他来说是绰绰有余。
随后,王先生来到了中国联通营业厅,查询了流量实时记录表。
数据显示,从9日凌晨2点开始就有流量产生,到了9日晚上6点,流量产生的数额明显加大。一直到当天夜里11点,总共消耗流量1938MB。
中国联通售后投诉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问题是总公司在进行4G升级,后台自动打开了移动数据,才产生了流量。不过,在4G升级之前,总公司已经向每一位联通用户的手机发送了一条短信通知。
本地追访
法晚记者致电北京移动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超出的流量费用达到500元,或者使用流量业务至15GB时,流量收费将会暂停,此后系统会关闭当月上网功能,下月自动开启。同时短信提醒该用户,避免高额费用的产生。
北京电信客服人员表示,如果套餐外超出的流量达到15GB时,系统将会自动关闭当月该用户手机的上网功能,流量收费也将会暂停,用户当月将不能继续使用网络。
如果套餐外超出的流量费用按0.3元/MB计算,那么15GB的流量,用户将支付至少4600余元。
律师解读
运营商对于流量去向承担举证责任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网速越来越快,生活中对网络的依赖也越来越大。那么,手机短时间偷跑大量流量,产生的高额费用,该由谁买单呢?
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律师表示,用户与电信运营商之间属于电信服务合同关系,运营商提供优质、高效的电信服务,用户支付对价享受相应服务。二者之间的交易要充分体现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市场规则。
用户手机短时间跑大量流量,用户是否需要承担高额费用,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用户自身原因产生的流量费用,用户自己承担,非因用户自身原因的流量,原则上用户不承担责任。
北京义方律师事务所方志远律师进一步解释,运营商对于用户使用流量,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属于用户正常使用的流量,用户不承担费用。
如果手机制造商、运营商或者通过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软件恶意窃取用户流量,造成用户费用损失,运营商或者服务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出现手机流量“偷跑”的问题,应及时暂停使用网络,并要求运营商提供流量使用去向和使用内容。或者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手机软件使用情况,查找流量偷跑原因。
发现用户流量异常应防止损失扩大
李学辉律师表示,一旦出现用户流量激增等异常情况,电信运营商无论是基于专业技术角度还是诚信经营角度,都负有及时提醒义务,特别是在提醒未获得用户及时回应的情况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避免出现明显不合理的“天价账单”和日后可能出现的服务合同纠纷。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下称“电信条例”)规定,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前款所称巨额电信费用,是指突然出现超过电信用户此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故可以认为运营商对用户突然增加的流量,如超过平时5倍以上,依法应及时告知并采取相应措施。
所以,电信运营商应为用户设置流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当用户流量即将用尽时、已经用尽时尽到说明、提示义务。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运营商提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记者纪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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