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草案或年内审议 四类污染物将被征税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18 08:36:11

11月18日讯

据了解,目前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正在进行最后完善,最快将于今年年底前由国务院审议通过草案。

据经济参考报11月18日消息,据专家称,明年上半年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有望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意味着每年数百亿元规模的环境保护税开征可期。

开征环境税已研究多年。据了解,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或将明确,征税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征税标准与现行的排污费收费标准基本持平。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表示:“去年下半年相关部门提高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总体看,我认为环境税的税收标准基本把排污费平移过来,税率水平是比较适中的。”

根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4年排污费解缴入库户金额186.8亿元。专家称,费改税后,每年环境保护税的规模应高于排污费规模,或达数百亿人民币。

目前我国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制定高于全国标准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北京市和天津市提高幅度较大,达到调整后的新标准的数倍之多,排污费收费水平相当于调整前标准的十倍左右。”苏明说,“费改税后,这两地的税率水平也有望高于全国大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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