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1日,死者周方笋携家属到澄江抚仙湖新河口景区游玩。中午12时许,周方笋带未成年的女儿和侄女参与了被告许国忠提供的骑马娱乐项目。在骑马过程中,由于马匹受惊跳起,三人先后从马背上掉下来,致周方笋严重受伤并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周方笋的亲属认为许国忠作为骑马娱乐项目的经营者,服务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澄江金沙旅游开发公司作为澄江抚仙湖新河口景区的经营单位,对许国忠的骑马项目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澄江县旅游发展局作为旅游行政监管部门,未尽到行政监管职责,应当作为本案共同被告承担补充责任。诉请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各项损失80余万元。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赔偿主体、责任划分、赔偿标准及数额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
法院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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