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男子扬言炸老教育局大楼 警方现场排查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20 22:25:23

警方立即出动大批警力去现场排查

警方立即出动大批警力去现场排查

特警进入现场搜寻爆炸物

特警进入现场搜寻爆炸物

事发地点

事发地点

齐鲁网11月20日讯(记者 苏恒)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每日新闻》报道,11月19日晚8点,潍坊寿光警方接到报警:一名男子扬言,在寿光市教育局原办公区放置了爆炸物。警方立即出动大批警力去现场排查。

接警后,寿光市公安局启动全市处理反恐应急预案,刑警、特警、消防、交警等警力赶赴现场,对周边数百米进行了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特警进入现场搜寻爆炸物。

事发办公区门卫说:“男的大约30来岁,骑个电动车过来的,当时他先去院墙边上撒了泡尿,然后过来说‘我在你们大楼里放雷管了’,接着就跑了……”

今天,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地位于寿光闹市区,原是教育局办公大楼,现已改为职教中心培训学校。学校分前后两院,昨晚男子所指的就是前边这座办公楼,大楼最高5层。由于学校周边多是居民楼,一路之隔的对面是一所中学。

然而,截止到今天上午10点,并没有发现男子所说的爆炸物。这期间交通管制一直持续,对面的学校也采取措施加强警戒。

在搜寻爆炸物的同时,警方也对那名男子进行全城大搜捕。今天中午,记者正在现场周边采访调查时,接到警方传来的最新消息,嫌疑人被成功抓获,姓杨,男,39岁,田柳镇人。

记者:现场确实没有爆炸物是吧?

寿光市公安局宣传科民警:没有。他(嫌疑人)是喝醉酒了。

记者:那他是什么动机呢?

寿光市公安局宣传科民警:他应该就是喝醉酒了那个什么,现在具体动机还在审查。

警方同时向记者证实,经过严密排查,现场没有发现爆炸物,交通管制在中午之前解除。

警方提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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