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武曾担任阜南县卫生局副局长、阜南县人民医院院长,医院盖栋楼他收60万;医院买台彩超机他收30万……昨日,安徽省高院宣布终审裁定,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据悉,10年间,刘学武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器械采购、药品采购等方面大肆违法牟利。 2010年,阜南县医院计划购买一台医用X线摄影系统,合肥奥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曹某得知后找到刘学武,推介飞利浦数字X光机,并请刘学武在采购上予以关照,刘学武答应。后来该公司中标。同年,刘学武在阜南县万豪大酒店收受曹某20万元现金。此后,该公司又先后送给刘学武40万,卖了彩超机和乳腺X光机给阜南县医院。
阜阳中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刘学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扣押、冻结在案的刘学武未退还的受贿所得财物折合1146多万元,来源不明财产1062多万元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一审后,刘学武提起上诉,请求从轻处罚。日前,省高院公布案件详情,认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了刘学武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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