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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宁波的公众号,名字叫做‘拼易拼’,是个团购水果零食的。同事发过来让一起团购,一共团了五样水果,拼团成功,结果昨天半夜它说交易不成功已退款,而我这只退回来一半的钱,同事也一样,真是太坑了。”日前,网友“旺氏一族”在论坛里说了自己的遭遇。该帖子立即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不长时间里,该帖子的浏览数量就突破15000次。 记者 王莎
[各地网友吐槽]
“拼易拼”收了钱却不发货
5元2斤百香果,5元250克车厘子,5元5斤大芒果,还包邮。随着微商的风生水起,凑人数团购水果也时髦了起来。这样价格便宜还包邮的方式备受市民的喜爱。
记者在搜索栏中输入“拼易拼”后发现,在重庆、杭州等地的论坛都发生了花钱团购了该公众号的水果,没有等到水果,却等到了退款的情况。但是,也有一些网友表示,自己收到了所团的水果:
重庆网友“阿衡的言希2012”:是不是强迫退款了?我刚刚收到消息了。
杭州网友“努力的小后生”:拼团买了山核桃,莫名奇妙的被退款了,说是团的人不够。
湖州网友“费某人”:前几天我也买了,拼团成功了,但是退款了,不知道这是闹哪出,反正以后不买了。
湖州网友“tuzi0930”:能买,就是时间久。买过石榴,猕猴桃,芒果。
19日下午3:13,记者也尝试在“拼易拼”上团购了苹果,该网页显示帮助果农售完为止(不限购不抢购),已售54306件。团购后,记者联系过客服,问什么时候发货,并没有任何人回复。
截至22日下午4:31,订单依旧显示“已确认,待发货”的状态。
[“拼易拼”回应]
订单太多,导致后台系统崩溃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拼易拼”的负责人,宁波铭玉威格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锡铭。
他告诉记者,双十一之前的团购都是限量抢购,一个团抢购成功,团里的每个人都成功了,如果一个团没有抢购成功,这个团里的所有人都不成功,“限量抢购是随机抢购,并不是先后抢购。”
李锡铭表示,5元买2斤百香果等团购每次只有5000份,由于后台没有及时更新,加上系统崩溃两次,他们收到了四万多份的订单,已经对没有团购成功的消费者进行了退款。
“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约谈过我,我也给每个申诉的消费者都打过电话。”李锡铭说,“关于网络上说的超范围经营,我已经在办理更改经营范围的相关手续了。”
李锡铭告诉记者,他这几天正在石家庄采购水果,回到宁波后,他将继续跟踪退款问题,也会加紧发货。
[市场监管部门]
对于超范围经营,将责令其整改
记者点开“拼易拼”微信公众号后发现,该公众号是经过认证,其账号的主体是宁波铭玉威格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教育信息咨询、教育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以及会务服务。“拼易拼”微信公众号于2015年10月23日完成认证的。
同时,“拼易拼”公众号从2015年11月9日开始发布团购水果的信息,和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完全不同。
昨天,记者联系了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1月13日起,他们就从12315、网络等渠道接到了11起关于“拼易拼”的申诉。“这11起申诉基本上都是说自己在‘拼易拼’上团购百香果,可好多天过去了,都没有收到货,也没有退款。”
针对这11起申诉,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18、19日对“拼易拼”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负责人员表示,5元凑8人抢购2斤百香果是限量发售的,只有5000份,没有抢到的会进行退款。
江东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在约谈现场就拨打了这11起申诉者的电话,其中有10人表示谅解,但没有完全收到退款,还有1起申诉者的电话没有打通。
“这11起申诉中并没有网站上说的收到一半退款的现象。”工作人员说,“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核实。”
宁波铭玉威格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教育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以及会务服务,所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却是团购水果,这是否已经涉及超范围经营?
江东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确实已经超范围经营了,他们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一个月内完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法律专家
“微商”盛行,监管力度和配套法律法规都要跟上
现在“微商”盛行,不少市民不仅在朋友圈做些小生意外,还专门开起了“微店”。“微商”所表现出来的商品很“美”,但不少消费者拿到商品后却非常失望。
"微商’的商品价钱也比较低,在朋友圈的传播速度也很快。”浙江省律师协会的副会长赵永清告诉记者,没有租金、促销费用等,“微商”的商品比实体店的价格要低,这一点就吸引了不少的消费者。
由于看不到实物,商品难免出现以次充好,甚至虚假产品的现象,“这种情况下,给‘微商’提供服务的平台等就要加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赵永清还说,“微商”目前处于一个灰色地带,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善,很多从事‘微商’的人都在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
赵永清介绍,微信朋友圈的封闭性使得其传播具有独特性,需要靠熟人转发来扩大影响力。但因为各种原因,信息的真实性就连熟人也是没法保证的。就如上述所说的“砍价”活动,前面的确有人拿到实惠了,但后面跟进的人全被坑了。
“从消费者来说,要增强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如果和常规价格相比,‘微商’这里的价格低得离谱,那就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从事‘微商’的人,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处于一个灰色地带,就可以随意妄行,不把消费者的权利放在眼里。”赵永清最后说,"微商’盛行下,各方的监管力度和配套法律法规都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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