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投资前有三问 收益超过12%最好别碰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5-11-24 09:47:01

昨天,由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和紫金财富金融研究院主办的“互联网金融+打击非法集资高峰论坛”上,南京财经大学闫海峰教授提醒投资人,不少财富管理公司披着P2P外衣行非法集资之实,投资前切记从三个方面进行甄别。

投资P2P前要有“三问”

“P2P公司的资产端没有实体企业支撑、没有固定的项目匹配,负债端利率越高、产品种类越多、营销宣传越热,就越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闫海峰教授提醒道。

闫海峰说,投资P2P前不妨先思考三个问题:一是平台有无资产端,借款方是雄厚的实业项目吗?二是借来的钱到底做什么用?三问这是“庞氏骗局”吗?闫海峰认为,民间金融压抑、投资缺路、融资缺门是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的产生基础。互联网化的民间金融更能激发民间投资热情,也为民间融资需求打开通道,所以互联网金融并不是非法集资的合法化,而是为民间“资本聚集”与资金需求架起了桥梁,从民间借贷到互联网金融是民间金融在正规金融的监管夹缝中冲出的金融创新。

“我认为,一般投资人最多拿出可支配资产的10%投资P2P,收益超过12%的最好别碰,而股票、基金、P2P等风险类总投资不要超过可支配资产的30%。”闫海峰表示,自己也投资少量P2P,不过更长期看好房地产投资。

呼吁建立多维度监管机制

“P2P必须与非法集资划清界限。”论坛上,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博士呼吁监管尽快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伪P2P”行动。

陆岷峰博士指出,P2P网贷行业中混有“假李逵”,尤其是财富管理类公司。陆岷峰分析说,财富管理外部行业具有“四多”特点,即社会财富管理市场总额多、行业利润多、富人与穷人增值需求多、非法集资案件多。

值得关注的是,“假李逵”正发生四大转变,即线下业务线上化,信息中介转为信贷中介,信息收入为主转为利差收入为主,许可范围内转为禁止范围内经营。他认为,这四种转变使财富管理机构具有“影子银行”性质,涉嫌非法集资及非法发放贷款“两宗罪”,造成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宏观调控和积聚金融风险等严重后果。

针对目前财富管理行业门槛缺失、监管主体不明、超范围经营与风控水平不足等问题,他强调利用互联网手段打击非法集资,通过大数据等互联网金融新技术对财富管理公司、平台企业进行严格的网监,基于互联网平台建立政府、行业、媒体、投资者的多维度联合监督管理机制。此外,他还建议应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实行巡查制度,开展专项打击治理,建立定期信息披露机制,构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投资者风险教育。

省金融办拟推专项打击行动

连续的P2P平台跑路事件引起了监管的重视。“防不住,疏不了,那就需要打。”11月18日,在江苏省第三届互联网大会的“互联网+金融”论坛上,江苏省金融办银行二处处长颜咏透露,省金融办近期计划把互联网金融作为非法集资的打击重点,将会同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最近我发现身边冒出很多‘非法集资’性质的P2P平台,以高收益引诱投资者上钩。如果任由其发展两三年,很可能会爆发小范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颜咏说,这些不良平台集中爆发风险也会破坏整个P2P行业的名声和形象,阻碍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记者徐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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