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酒店周浦店的电子显示屏。
上海迪士尼乐园即将在2016年春季开园。
2015年11月24日,上海工商部门召开迪士尼商标保护工作培训会议。澎湃新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一批迪士尼商标侵权案件被上海工商部门查处。其中,维也纳酒店因使用与“迪士尼”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行为,被上海工商部门罚款10万元。
上海工商部门透露,上海作为迪士尼商标保护工作的主阵地,对迪士尼商标保护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把迪士尼商标保护纳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简称双打工作)的重要内容,查处了一批迪士尼商标侵权案件。
2015年中旬,迪士尼商标权利人向上海工商局检查总队投诉称,维也纳酒店在其经营场所擅自使用“迪士尼店”、“周浦迪士尼乐园店”等字样开展经营活动,造成对商标权利人“迪士尼”注册商标的侵权。
经查,维也纳酒店在门店招牌、酒店官网、酒店大堂电子显示屏等酒店服务的经营场所上,使用了维也纳国际酒店(迪士尼店)、维也纳酒店(上海迪士尼曹路店)等字样。
上海工商局表示,这种将“迪士尼店”字样紧随酒店名称进行组合使用方式,实际已构成了商标意义上的使用。所以,维也纳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侵权行为,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上海工商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局文件要求,全力推进迪士尼商标保护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提出了“四大工作目标”:一是迪士尼权利人的重点商标、重点商品和服务得到全面保护;二是主要区域和环节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基本杜绝在主要互联网平台上大规模出现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四是逐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协同联动保护机制。
同时,上海工商部门将着重分“三个阶段”做好迪士尼商标工作:第一阶段是到11月3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任务,全面梳理迪士尼商标权利信息,掌握市场迪士尼商标侵权易发风险点;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治阶段,从2015年12月1日到2016年迪士尼乐园开园前,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落实整治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迪士尼商标专用权行为;第三阶段是日常监管阶段,从2016年迪士尼乐园开园到10月份,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重点商标、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日常检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迪士尼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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