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崔学庆 见习记者崔学风) 11月19日,尉氏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嫌侮辱尸体犯罪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侮辱尸体罪,处以管制一年的刑事处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受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误听妻子所言,认为其妻生病后久治不愈是因自己去世多年的妹妹要将其妻子一起带走所致。为给其妻“治病”,王某某于6月4日晚,在尉氏县蔡庄镇麦寨村北地土岗上,伙同他人趁夜将其妹妹的坟墓挖开,将尸骨的头颅扔在墓坑的外边。8月3日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被抓获归案。
在被拘留期间,王某某及其家人诚恳向妻妹的家属道歉,并购买棺木重新安葬尸体,补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挖掘他人坟墓,侮辱他人尸体,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案发后,王某某诚恳道歉,且积极补偿其妻妹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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