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深度即时(统筹 朱顺忠 深度记者 张恩杰)备受舆论关注的浙江慈溪市交警徐鉴华,在联合执法过程中遭大货车碾压身亡的案子又有了新进展。今日下午,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从宁波市检察院获悉:此次事故的肇事者、事发大货车司机刘团结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方移送并提出“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的建议,目前该案已进入检方审查起诉环节。
死者生前拍窗示意停车摔下遭碾压
慈溪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显示:8月5日,该市浒山街道联合公安、城管、路政在杨梅仙子转盘前应路与景观大道交叉口开展联合治超行动。18时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刘团结(现年37岁,安徽省亳州籍)驾驶着已严重超载的车牌为皖KD92XX重型自卸货车沿杨梅大道由南往北至杨梅仙子转盘处。
该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徐鉴华等人打手势、吹口哨示意刘团结停车接受检查,刘为逃避处罚,不服从指挥,继续开车沿转盘行驶,徐鉴华攀上货车副驾驶车门,拍打货车副驾驶车窗、反光镜,示意刘团结停车,刘不予理会,继续开车行驶。徐鉴华从车上掉下。后徐追上货车,再次攀上货车副驾驶车门,拍打货车副驾驶车窗、反光镜,示意刘停车,刘仍不理会,继续开车往前应路峙山隧道方向行驶,致徐再次从车上掉下,并遭该货车右后轮碾压。
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肇事者
警方的起诉意见书中还对肇事以后货车司机的行为作出专门说明称:“刘团结明知交警徐鉴遭碾压仍开车逃逸约260米,被现场群众及民警抓获。被害人徐鉴华送医院经抢救于当日死亡。经查,肇事者刘团结所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质量为12305千克,实载质量为52610千克,超载比例为27%。经检验,被害人徐鉴华系双侧股骨、胫腓骨多发性骨折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对此,起诉意见书认定刘团结所驾驶的肇事车辆严重超载,其明知自己行为危及被害人生命安全,仍继续驾车逃跑,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现警方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将本案移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追究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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