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逐步由现实社会向互联网虚拟社会蔓延,呈现网上、网下结合的特点。”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胥斌表示,其中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现象较为突出。
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其一,发布虚假借款标的募集资金;其二,设资金池;其三,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等。
深圳警方提醒投资者,尽量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同时理性投资、增强风险意识,考虑资金安全,不要受高息诱惑而动心,避免“赚了利息、丢了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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