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中国空巢老人将超过两亿
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儿无女无老伴的孤寡老人,另一种是有子女但与其分开单住的老人,还有一种就是儿女远在外地,不得已寂守空巢的老人。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已有老龄人口1.69亿,占总人口数的12%,据全国老龄办统计数据显示,有近一半的老人属于城乡空巢家庭或类空巢家庭。据北京老龄办目前公布的统计数据,北京老年人口达到250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2%,而空巢老人则会超过1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0%。目前,我国老龄人口正以每年3.28%的速度增长,约为总人口增长率的5倍,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迅速扩大。专家预计,到203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近3亿,而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90%,这意味着届时将有超过两亿的空巢老人。
空巢老人养老难:独生子女70后没时间80后没钱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老人养老难日益显现,人们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在增大。“住上”和“住不起”的现状并存。而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社会现实的挑战。三十多岁、四十岁刚出的“70后”,已经渐渐成为社会各行业的中坚力量。工作压力大、日常应酬多,是这一群体的真实写照。对他们来说,照顾老人变成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对于刚刚步入社会开始打拼的“80后”,面对高高在上的房价和竞争激烈的工作,他们中的大多数要不沦为“房奴”,要不只能“啃老”。对于并不遥远的父母养老问题,“囊中羞涩”的他们感到十分困惑,甚至有人发出了“十年后,我的父母谁来养”的感慨。
无人照料,生活不易
据全国老龄办统计,我国生活部分自理或者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1/3,其中不乏众多空巢老人。福建省老年学学会课题组进行了一次城乡空巢老人调研,通过抽样调查得出,近20%空巢老人感觉生活无人照 料是面临的最大困难。对他们来说,吃饭、洗澡、做简单家务已成为生活的最大困境。如果说,日常生活的不便自己尚且能够艰难克服,那么在遭遇突发状况甚至发生意外时,空巢老人常无招架之力,难免产生发生空巢老人孤独离世的悲剧。
经济收入普遍较低,农村空巢老人状况尤甚
相关资料显示,“空巢老人”经济收入普遍不高,尤其农村“空巢老人”,经济收入非常低。他们大多数没有社会养老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是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补贴。而老人劳动所得很有限,子女补贴缺乏稳定性且标准低,也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总的来说,老人的经济保障普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且收入偏低。这种状况一旦出现了额外的支出,比如,“医疗费支出”,而医疗费又占大多数老人生活开支的很大部分,这种矛盾造成了老人“看病难…‘托病…‘怕看病”等各种心理、生理问题。所以,部分“空巢老人”需要更多的社会的经济支持,尤其在医疗费用的支付上,需要更多的社会政策倾斜。
疾病困扰,就医困难
北京、厦门、延吉等多个地区关于“空巢老人”身体状况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老人都患有各种各样的疾病,其中超过一半的老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疾病。据福建省城乡空巢老人调查报告显示:54.64%的老人表示,因为无人 照料,所以最怕的就是生病。空巢老人面对病痛常面临三大“无助”困境:急病突发无人知晓、慢性疾病无人照料、医疗费用过高无法承担。疾病问题在农村空巢老人身上表现尤为明显。以湖北省农村空巢老人为对象的一项调查显示,认为就医方便的仅占40.7%;面对疾病,有55.6%的受访老人选择“简单治疗”,16.2%的老人会选择“间歇性治疗”,仅21.8%的老人采用“正规治疗”,另有6.4%会“放弃治疗”。上海市老龄办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调研时发现,超过90%的空巢老人选择需要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常规体检、定时上门护理、应急救助等等。
精神寂寞,郁郁寡欢
身体机能衰退、个人价值丧失,没有子女陪伴,都让空巢老人倍感失落,对生活失去希望。据北京、上海、武汉、厦门等多个地方对城乡空巢老人的精神状况调查显示:心情暗淡、沮丧、孤寂,食欲减低,睡眠失调,脾气暴躁或愁眉不展,不好与人相处,得过且过等等都是空巢老人常见的心理体验与情绪状态,一些空巢老人甚至想到了自杀。上海老龄办、宁波老龄办入户调查显示,90%以上的空巢老人都希望与人交流、老有所乐、老有所用。南京鼓楼区对空巢老人的活动需求调查显示:希望子女多打打电话、常回家看看成为众多空巢老人的首要情感寄托;多组织老年公益活动、创办老年活动室则成为空巢老人排遣孤寂生活的主要心理诉求。
“常回家看看”入法需要刚性
精神赡养有时比物质赡养更重要,“常回家看看”是给钱、给物代替不了的。许多“空巢老人”在心理上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不安、孤独、失落、抑郁等情绪,这些心理上的问题,并不是子女给予物质就能解决的,他们需要子女的精神抚慰,需要子女“常回家看看”。然而,他们仍然无法依靠法律来帮助自己实现意愿,因为“常回家看看”虽然入法,却没有规定谁来监督执行“常回家看看”,也没有赋予有关组织强制的权力,更没有规定不 “常回家看看”的结果。对于“常回家看看”的法律条文,总体上要靠子女自觉来执行,而且,这种道德上的义务、亲情上的事情,法律也不宜干涉过深。但是,为了让这一条文更能发挥作用,不妨增加一些强制规定。比如,子女长期不“常回家看”而老人提出要求的,街道、居委会、村委会有义务督促子女“常回家看看”;子女不“常回家看看”导致严重后果的,例如造成空巢老人死亡的,法律应当对子女进行相应的惩戒。
专家:政府仍需为“居家养老”提供制度保障
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陈钟林建议建立专门针对老人群体的保障制度,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公共投入。要想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须从老年人的需求出发,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机制,从“社会 保障”向“社会福利”过渡。目前,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实行“居家养老”,即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空巢老人”提供免费服务。但这些服务多数仍限于生活层面,还不能给予老人精神慰藉,而且部分从业人员缺少培训,服务质量不高。“完善居家养老模式,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政府投入,这些都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的积极措施。”陈钟林认为,如果空巢老人的生活能得到有效保障,长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十分巨大。
空巢老人也应转变观念,减少对子女的依赖
老人要从思想上改变,接受新的生活观念。老人退休以后,要建立新型家庭观念减少对子女的依赖,合理安排退休后的生活将生活重心转移到其他可以陶冶情操的运动或文艺上面。适当减少对子女感情的投入,降低对他们的期盼值进而达到对子女的依恋充实孤独老人生活。充实老人生活,找到代替角色。老年生活本就枯燥无味,老人要适当的调节生活乐趣,增加生活情趣,平时可以培养新的爱好,建立新的人际关系群,进而调整生活状态对生活有新的规划展望。
尽孝要趁早,子女应主动为老人提供更多关爱
古语云,“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即便孩子很长时间不能回家一次,老人也没有怨言。但是,孩子走得再远,始终是父母心中永远的牵挂。他们嘴上说不用惦记家里,但心里却盼望孩子能经常回来看看自己,陪自己说说话。随着年龄的增大和身体机能的衰退,老年人最渴望的不是物质生活的丰富而是来自儿女的亲情爱护。医疗技术的进步可以治愈老年人身体上的病痛,但是无法抚平他们心灵上的空虚。即使医院有高水平的心理医生,也难以排解老人精神上的空虚和寂寞。尽孝应趁早。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对所有人来说,都应该把赡养老人当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来完成,不论是节假日还是平时,能陪伴在老人身边的尽量陪伴,外出打工的能回家时尽量回家,实在回不去的也要经常打个电话,问候下老人,报告下自己的生活、工作情况。只有这样,老人才是幸福的。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不仅是家庭的宝,更是社会的财富,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和爱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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