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讯
五粮液(000858)11月27日午间发布公告,就公司今年5月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做出最新披露。
据了解,今年5月,尹孝功、尹孝根、尹孝 松、尹岚渊、尹孝原、尹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五粮液、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的物权保护纠纷诉讼。
六名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并返还侵占财产。停止使用并归还其16口“尹长发升”明代酿酒窖池以及18.17 平方米房屋,暂定标的估值为2.5 亿元;2、要求支付已经实际侵权使用期间的酒窖及房屋使用费5847 万元。诉讼标的金额共计30847万元。
2015 年 11 月 25 日,五粮液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尹孝功、尹孝根、尹孝松、尹岚渊、尹孝原、尹钢诉请停止使用并返还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鼓楼街16口明代酿酒窖池及支付酒窖使用费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