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1日讯
中安消(600654)12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与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涉县偏店 49 兆峰瓦并网光伏发电站系统集成项目EPC 总承包合同及陕县张茅乡20 兆峰瓦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金额合计约为5.195 亿元。
据了解,涉县偏店 49 兆峰瓦并网光伏发电站系统集成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总金额为3.675 亿元,陕县张茅乡 20 兆峰瓦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总金额为1.52 亿元。两光伏发电站项目分别由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二者均为*ST海润(600401)下属公司。
中安消表示,本次系统集成项目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工业安全—环境安全”领域的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建设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约为 5.195 亿元,约占公司 201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4.96%,预计将对 2015 年至 2016 年营业收入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因商谈签署上述重要合同,中安消于今日停牌一天,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