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晚报》报道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于是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后又掏了4只。11月30日,记者获悉,新乡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别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小闫的家人透露,他们已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
90后小闫原本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201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的小山村过暑假,他和朋友小王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一个鸟窝,两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小闫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到了辉县。7月27日,两人又发现一个鸟窝,掏了4只鸟,他们掏的鸟是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次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次日两人被刑拘。去年11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闫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0年。贠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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