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一村民在山中捉到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竟与同村村民将猴子杀害分食,目前,两人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宁国市青龙乡村民胡某在当地山场捕捉到一只受伤的猴子并将其带回家中,当日中午,胡某伙同村民张某用木棍将受伤的猴子敲打至死,随后二人将猴肉分成三份并分给同村村民胡某一份。
就在两人大快朵颐之时,宁国市森林公安局港口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赶到村里,从张某和胡某家中搜查出冷冻动物肉两块,经安徽师范大学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该冷冻肉块为猕猴肉,猕猴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记者昨天下午获悉,胡某和张某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宁国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两人已经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纪在学 通讯员 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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