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年的时间,延长县妇女王丽两次在西安拐走两名幼女,其中一人被其丈夫王红林以1万元“抚养费”卖给他人。去年底,被卖女孩通过网络联系到了生父,案件告破。
昨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拐卖、拐骗儿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红林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拐骗儿童罪判处王丽有期徒刑5年。
两年拐走两名女孩
王红林、王丽都是延长县人,两人1997年结婚,无子女,夫妻感情长期不好。
2003年12月20日下午,王丽在西安市碑林区北沙坡村附近,将女孩小李(1997年出生)骗至她与王红林在大白杨的家中,取名“王慧”,后三人返回延长县生活。2008年,王丽带“王慧”离开王红林,在黄陵县一起生活至案发。
2005年10月18日12时,王丽又在西安市红庙坡小学附近,将独自一人等公交车的女孩小程(1999年出生)骗走,当日即乘长途汽车返回延长,取名“王希”。2008年7月20日,王丽外出时,王红林将小程交给邢某抚养,并收取1万元“抚养费”。2014年12月31日,小程通过互联网与父亲程某取得联系,后经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程与程某系父女关系。2015年1月18日、1月22日王红林、王丽分别被抓。
检察机关认为,王红林贩卖儿童一名,王丽拐骗儿童两名,分别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
自称养活不了 一万元卖了孩子
昨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我认罪。”王红林承认指控属实。为何卖掉“王希”(即小程),王红林说,他和妻子王丽没孩子,感情也不好。王丽抱回两个孩子后,总往外跑,不管孩子,2003年到2008年之间,两个孩子一直由他抚养,而他家境不好,“养活不了娃……(卖给别人)也是为娃好”。他说,卖给别人时,对方也没问是不是他亲生的。而卖孩子的1万元给“王慧”(即小李)上学花了,还给自己买了辆3000多元的摩托车。
庭审中,王丽称,“王慧”是她花4900元从别人手中买的,但对方找不到了。而“王希”则是她到西安摆地摊时一起生活的那名男子领回来的,该男子说是表妹的女儿,她就带孩子回到陕北,“现在他(指该男子)死活不承认”。
对王丽的供述,公诉人当即反驳,表示在侦查阶段,王丽有多次稳定供述,庭审中却把责任全部推给别人。公诉人再次问王丽,侦查阶段供述是否属实时,她只是说,“说我拐骗,我认罪”。
“有没有打骂孩子、不给饭吃,有没有虐待孩子?”公诉人连续提了几个问题,王丽均予以否认,“没有没有,我爱女娃……”她还称并不知道“王希”被卖。
在法庭辩论时,公诉人认为王丽当庭的辩解不能成立,王丽作为一个母亲,拐骗儿童后没有好好对待,而是不停地在丈夫与另一男人之间跑来跑去,使孩子丧失家庭温暖,“虽然口头认罪,但并不如实交代拐骗两名儿童的经过,应从重处罚”。
被拐卖女孩:以妈妈朋友的名义骗她上大巴
从西安被拐到延安,又被卖到河南,小程的经历令人唏嘘。她还记得当年被拐的经过:一天中午放学,父亲没有来接,她独自等公交车时,王丽过来说,“我是你妈妈的朋友,你妈妈正在忙,你跟我走”。上小学一年级的她没有防备,就跟着王丽上了一辆大巴车……她也闹过,但没有人管,之后到了延安。她记得,新家里还有一个女孩叫“王慧”,比自己大一点。再往后,她跟着邢某去了河南。在小程的记忆中,王红林、王丽都打过她,经常是因为一些小事,但她不敢给别人说。
昨日,小程的亲生父亲程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也出现在法庭上。程某说,女儿被拐后,他为寻回女儿,跑遍了全国各地,仅延安就去了不下十趟。他质问两名被告人,“一次次暴打孩子,怎么下得去手?”他说,为找孩子,他一大家人抛家舍业,花去十几年积蓄甚至贷款。“你们给孩子这一生带来的痛苦没法说,孩子阴影很大……”听着程父的“控诉”,王丽始终低着头。 华商报记者宁军
>>庭审现场
被拐女孩父亲冲向被告人挥拳相向
被拐女孩小程现在已经在湖北老家读高一,昨天她专门请假,从湖北赶到西安,小程父亲说女儿就是想看看当年拐走她的人贩子是个什么下场。
庭审现场,小程父亲手里一直攥着一张纸,他说这都是他寻女十年来,想给犯罪嫌疑人说的话,“我写了好几遍,写了好几个小时,孩子也看着给改了。”
就在庭审结束的时候,小程父亲一直压抑的愤怒爆发了,他冲向被告人挥拳相向。他说:“我寻女这10年还不如坐牢,我受了10年罪,他们反而才判了7年、5年。”
据陕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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