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正在审问犯罪嫌疑人罗某某。 警方供图
12月1日14时10分左右,淄川交警大队寨里中队组织开展百日会战行动,民警驾车沿湖南路由南向北巡逻至淄川区罗村艺术研究院时,发现一名50岁左右男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涉嫌酒驾,当民警询问其姓名等身份信息时,男子却突然慌张起来,扔下摩托车便向南逃窜,跑进了路边的罗村艺术研究院内。民警立即带领协警追上,但搜遍了整个院子,也没有发现男子。
民警来到院内厕所旁时,看到该男子穿的红色外套落在地上,民警判断该男子就在附近。就在此时,民警突然发现院内一堵墙边停靠着手推车,且墙外有树枝抖动,民警推断男子极有可能踩着手推车翻墙而过。民警找来梯子,向墙后喊话,过了一会儿,躲藏在墙后草垛里的男子伸出了头,称自己跳墙时摔伤了脚。民警随即将梯子送入墙外,帮助男子返回,并将其带回中队进行调查。
从吉林逃到山东隐姓埋名11年
回到中队后,经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确认该男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当民警核实男子姓名、身份、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时,该男子自称叫张某某,49岁,吉林人。民警经公安网信息对比,发现该男子陈述的与查到的身份信息不符。再次询问时,该男子仍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张某某。鉴于该男子未讲述真实身份,民警分析其可能存在其他隐情,遂将该男子带到罗村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进一步讯问,该男子又声称自己名为罗某军,但查询的结果仍然不符。最终,在无法遮掩之后,男子交代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为罗某某,户籍所在地为吉林省长岭县朱家窑屯,暂住淄川区罗村镇大王村,11年前因打架致人死亡潜逃。
警方通过上网查询,发现罗某某于2004年7月1日,在宁安市一木器厂内,从木材车上卸木头时,不慎砸到一名同事的脚,两人因此发生争吵。罗某某供认,自己因为喝了酒,一气之下,拿起一根桦木棍子将同事打倒在地。在看到同事昏倒后慌张逃窜。得知同事已死后,连夜乘火车逃到了山东潍坊,后又来到淄博,一直以张某某的名字打工。
据罗某某称,多年来他一直心中不安,曾经花了5万多元,托朋友回乡处理杀人一事,但一直未办妥。后由于单位办理工伤保险手续需要用身份证,他便辞掉工作准备到劳务市场。被捕当天他到朋友家饮酒,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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