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8点30分许,铁西公安分局阳光派出所接到市政府大楼环保局工作人员报警,其放在办公室内的一部白色联想手机被盗。民警在查看走廊里的视频监控时发现一名男子,身高170厘米左右,中等身材,穿深色棉袄和深色裤子,短发,年龄在40岁左右。该男子在各个楼层走动,一边打电话一边向各个办公室内张望,行迹十分可疑。警方认为,该人很有可能还会潜入其他机关单位继续盗窃。
当日上午10点左右,阳光派出所副所长郑方园、民警张海岩在铁西区政府进行布控时,一名保安说刚才在八楼巡逻时发现一男子与嫌疑人体貌特征十分相似。郑方园和张海岩立即组织保安将电梯、楼道封死,并迅速赶到八楼,合力将该男子控制,当场在其衣兜内搜出一部白色联想手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白山市人,无固定住所。2013年7月9日,因在辽宁省阜新市一单位内盗窃3万余元,被判处两年零四个月,2015年11月9日刑满释放。11月26日上午8点,他假装到市政府办事,以打电话作为掩护在走廊内向各办公室张望,伺机作案,偷走手机一部。由于没有偷到现金,他又来到铁西区政府伺机再次作案,被民警抓获。此外,他交代,还于11月24日在双辽市政府盗窃过一台联想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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