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章程)为了顺利通过外语等级统考,广州男子林某找来英语高手朋友帮忙代考,还花费100元伪造了一张身份证让朋友能混进考场。不料,考试当天,替考的朋友心虚,被核查身份信息的主考官当场识破。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定林某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但鉴于林某构成自首等情节,对他免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林某是广东省某公司员工,两年多前的一个饭局上,他认识了张某。今年,林某要参加201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因自己英语水平一般,想到张某的英语水平高,他于是找张某替考。碍于情面,张某答应了林某的要求,也没有收取林某酬劳。
今年3月23日,林某在白云区某街,提供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和张某的照片,花费100元委托他人办理了一张居民身份证,之后邮寄给了张某。
3月28日上午9时许,拿着假身份证,张某走进了位于白云区广园中路某学院的考场。据张某称,进入考场后他很害怕,监考老师检查他的证件时,他很紧张。经验证身份证为假后,张某被警察带走。
得知张某露馅,林某心有不安,于是自首。今年7月底,白云区检察院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对林某提起公诉。此后的庭审中,林某的辩护人表示,林某因一时急功近利,缺乏法律意识,已受到“禁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2年”的处罚,对其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请求对林某免除刑事处罚。今年9月底,白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鉴于林某有自首情节,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林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判决林某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根据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