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汇局网站7日消息,为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运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
指引对投资额度、投资本金汇入、本金汇出、完善登记以及其他事项等五个方面,予以了明确和规定。
指引明确,对QFII投资额度实行相对统一管理,放宽产品之间额度调剂。QFII额度分为开放式基金额度、其他产品或资金额度。QFII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向外汇局提出上述两类额度的申请。
开放式基金额度可在多只开放式基金产品之间共享。开放式基金额度与其他产品或资金额度相互调剂的,QFII机构应通过托管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QFII投资额度调剂备案表》,经外汇局确认同意后可调剂使用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