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13日11时许,张某峻以看房为名,将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某分店员工赵某骗入某房后,持刀抢走赵某随身携带的现金500元和白色苹果4S手机1部,得手后逃离现场。2014年7月24日,被告人张某峻在佛山市顺德区被警方抓获归案。
庭审中,张某峻表示认罪,并称之前以类似手法多次作案,以为没有被发现,便屡屡再犯,手机也已经变现,现金已经花完了。
据了解,张某峻在2013年8月24日、2014年7月11日、7月23日分别在广州海珠区、佛山顺德区以同样的作案手法三次抢劫房地产中介员工,抢得苹果4S手机2部,三星I9100型手机1部及130元现金,后在顺德区一无牌网吧被警方抓获。2014年12月2日,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对上述三宗犯罪事实作出判决,认定张某峻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在张某峻服刑期间,警方通过侦查发现张某有漏罪,故对本案依法侦查,并由检察机关起诉到越秀区法院。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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