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记者 尚淑莉)去年6月12日早上,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在杭州绕城高速上驾车行驶与一辆安徽籍货车相撞,吴平当场死亡。此事故的一段监控视频在网上被广泛传播,引发舆论关注。事情过去已经一年多了,但是还未完全了结,其后续衍生出了多起案件诉讼,包括货车司机不服交警对他在本次事故中应该承担次要责任的认定,提起行政诉讼。昨天上午,此事再起波澜,吴平家属起诉货车公司、货车司机和保险公司几方,共计索赔28.7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在昨天的庭审中,双方的最主要焦点就是,吴平家属依据事故责任认定来向货车公司、保险公司和司机本人提出死亡赔偿。而货车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认为,他们对交警认定的要承担次要责任是不认可的,现在行政官司还在审理中,还没定论,要求他们来付赔偿当然是不合适的。
在双方争议中有一份关键的证据,是事故发生后,来自司法鉴定机构对大货车的鉴定,鉴定的描述为,“可以排除大货超载和制动性能不合格引发事故的可能性,但是,大货的超载和制动性能不合格会加重事故程度。”正是这样的描述,双方有不同理解,吴平家属说,这就说明了大货的自身有问题,构成了侵害。而大货和保险公司方面则将其理解为“既然排除引发事故可能性”,那就说明“与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同时,被告提出吴平家属的诉讼早已经超出一年的诉讼时效,应予驳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诉讼双方因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绕城公路大队出具的该起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产生争议,被告已就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合法性在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且双方同意调解,法庭将继续进行审理,暂不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