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名老人死了,死在单位家属院的家中。被人发现时,老两口的遗体已经开始腐烂。
如果不是单位退休科打电话通知他们领取补助,两位老人不知再过多久才会被发现。即便是住在同一小区的儿子,也不知道父母何时死亡。
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上个月,同是成都,两名老人接连死在同一幢楼中无人知晓;也是上个月,湖北黄石下陆区的一名老人死在家中,直到变成白骨时,才被发现。10月,济南农村的一名老人死在家中,尸体被窜进来的狗啃食……
必须要反思谁应为这些悲剧负责。
这一次,儿子与父母家相距仅100米却不闻不问,不孝的儿子当然应该被谴责。但在更多的地方,生活的压力把子女和父母的距离拉远。村里的年轻人离开撂荒的土地,在辉煌的都市艰难谋生。他们无力把父母接到身边,甚至难以休假“常回家看看”。而城市里的年轻人,不少人背负着高昂的银行按揭贷款,生活的压力,早已把孝心挤压出去。
当然,这不能成为为那个不孝儿子开脱的理由。不过,当一个严峻的现实摆在眼前时,谴责个体,显得有点无济于事。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两亿,其中2000万为独居老人。不少学者指出,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可以预见,在独生子女背景下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苦苦挣扎在“4-2-1阵型”中的年轻人必将面临更大的养老压力,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早已危机重重。
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中国面对“未备先老”和“未富先老”的双重挑战。也就是说,我国“赤手空拳”、大踏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时,既没有找到适合国情的养老方式,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作支撑。
我们理解政府的苦衷,理解我国在养老问题上面临的挑战,但在青黄不接的养老真空中,曾经的建设者在毫无尊严地孤独终老,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那么,该由谁来为老人的养老接盘?
河北省肥乡县,在农村试点实施“互助养老”。独居老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入住“幸福院”,由年轻的照顾年老的。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在社区本身尚不成熟的背景下,这种社区养老模式缺少政策、资金支持,更难以成为养老的可靠模式。
饶有意味的是,湖北黄石下陆区独居老人变白骨事件见报后,该区区委书记批示,要求区民政局“对辖区范围内的独居、空巢老人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建立台账,要求所在街道、片区实行一对一的照顾,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据说效果立竿见影,该区的“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已被送进福利院,并将实行“一对一”的包保服务。
如此看来,即便是积弊颇深的问题,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可能。而是在问题多、资源少的情况下,在问题频发的社会转型期进行权衡,如何分配资源,优先解决哪些问题。
我们有理由相信,至少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方,由政府埋单,建立实际可行的养老保障机制,还是有可能的。比如,发放更高的补贴、建设更多公办养老机构、政府出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在独居老人家中安置紧急求助按钮等。我们希望,措施不仅停留在口头和各种听起来很美的“平台”上,至少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至少是有尊严地离去。
宽容的人们理解政府的难处,但如果把个体的牺牲视为想当然,独居老人的问题只会无解。这些曾经的建设者,不能在暮年成为被社会转型击倒的一批人。否则,这也可能是年富力强的我们老年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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