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调整证券法中核准制规定 稳妥推进注册制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2-09 20:44:18

新华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

根据该《草案》,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官方网站随后发布消息称,股票发行融资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不同发展阶段。随着改革深化和市场发展,核准制的缺陷和不足逐步显现,必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国务院将根据授权,调整适用《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称,注册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注册制实施将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处理好改革的节奏、力度与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守住底线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同时,证监会还表示,注册制改革核心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注册制是一种更为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既可以较好解决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又可以规范监管部门职责边界,避免监管部门过度干预。注册制实施后,要坚决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将注册审核的重点转移到督促企业向投资者披露充分且必要的投资决策信息上来,不再对企业业绩与投资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做实质判断和“背书”。

实行注册制改革,必须突出强调事中事后监管。证监会将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还表示,注册制改革将坚持市场导向,放管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新股发行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坚持法治导向,依法治市的原则,逐步形成市场参与各方依法履职尽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市场环境;坚持披露为本,归位尽责的原则,促进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将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处理好改革的节奏、力度与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将坚持统筹协调,守住底线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工作安排,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

当前,证监会除了做好注册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外,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做好新股发行审核工作,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注册制实施后,现有在审企业排队顺序不作改变,确保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更多精彩资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