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积极稳妥推进注册制 不再为上市企业“背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9 21:33:41

12月09日讯

证券时报记者曾福斌

股票发行注册制的临近。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

证监会表示,在过去20余年里,股票市场为实体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股票发行融资制度也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不同发展阶段。随着改革深化和市场发展,核准制的缺陷和不足逐步显现,必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实施注册制,必须于法有据,证监会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授权决定后,国务院将根据授权,对拟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调整适用证券法中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具体事项作出相关制度安排。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

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主导、责任到位、披露为本、预期明确、监管有力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

证监会称,注册制实施后,证监会要坚决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不再对企业业绩与投资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做实质判断和“背书”。将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要全面加强对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虚假的惩罚力度。要全面完善中介机构特别是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要切实加大执法协作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要推动建立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赔偿制度。要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和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坚决清除出市场。

证监会称,注册制改革将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处理好改革的节奏、力度与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守住底线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此外,证监会称,注册制改革是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当前,证监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做好新股发行审核工作,新股发行受理工作。注册制实施后,现有在审企业排队顺序不作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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