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熔断时代”促投资者理性交易 有助于减小股市波动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11 08:36:56

A股熔断机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采访中,一些股民不清楚熔断机制是怎么回事,甚至担心它是一个利空信号。其实,这是一项有利于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长期的制度安排。熔断机制方案的落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再下一城。

引入熔断机制的背景

12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个交易所将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拟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

为什么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主要考虑跨市场指数优于单市场指数。跨市场指数代表性更强,更能全面反映A股市场总体波动情况,而单市场指数主要反映特定市场的运行情况。

为什么以5%、7%两档作为指数熔断阈值?主要考虑5%作为第一档阈值可以兼顾设置冷静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双重需要;触发7%的情况虽然较少,但属于需要防范的重大异常情况,应当一并考虑。从背景看,这是一项始于A股异常波动的反思性举措。今年6月中旬以来的A股暴跌,沪指跌幅多次达到5%和7%以上,其中8月24日,沪指暴跌8.49%,创8年来最大单日跌幅。次日沪指再次暴跌7.63%。根据三家交易所对过去11年历史数据的分析统计,2005年以来的2593个交易日,沪深300指数盘中涨幅超过5%的有35次,超过7%的有11次,盘中跌幅超过5%的有68次,跌幅超过7%的有22次。因此,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是根据中国股市的实际情况而定的。

从国际市场看,“熔断机制”用于指数期货始于美国,1982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对标普500指数期货实行3%的涨跌幅“熔断”,但只实行不到一年即废除。1987年美国股灾发生后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后续调整过熔断阈值。2010年发生“闪电崩盘”后引入个股熔断机制。

日本、韩国和欧洲主流股指期货普遍使用“一级熔断”机制,即所谓“熔即断”的机制,不过由于门槛设置较高,至今各国很少触及熔断点。

安全阀与减震器

从国际市场看,国外多次股灾的发生,其中均包括了市场情绪的恐慌、融资杠杆的过度放大、计算机量化自动交易的过度推广、金融衍生品的泛滥等共同因素,这些因素在熔断机制面前可以得到一定的时间“冷冻”,使之“传染力”受限,市场情绪也可因此得到一定程度平复。引入股指熔断,可在市场出现急剧暴跌之前抑制过度看空投机行为,缓解投资者极度恐慌情绪的蔓延。从境外市场实施熔断机制的效果来看,熔断机制就是“安全阀”,可以应对突发情况、缓和市场情绪,有效改善交易氛围。

从国内看,目前我国A股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羊群效应显著,且实行T+1交易,指数熔断机制可抑制大盘在非理性状态下大涨或大跌,有助于稳定市场短期波动,同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以散户为主的市场以往一味追涨杀跌,在指数熔断机制发挥作用时,相当多的投资者可能会因为该机制而改变此前的做法,矫正买卖行为。

指数熔断机制其实是一个辅助性的工具,相当于在运载工具上安装“减震器”,它应用于极端情况下的市场暴跌暴涨,也是变相的暂停交易。如果出现7月份的千股跌停局面时选择暂停交易或休市,会引起恐慌,而引入指数熔断机制之后,暂停15分钟交易会柔和很多。

指数熔断机制引入后,股民不仅需要关注指数熔断机制本身,更要把眼光放得大一些,需要关注A股整体交易的情况。投资者同样需要关注权重股,因为指数熔断机制是基于沪深300指数,而该指数的构成主要是权重股。

A股套上“双保险”

从今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情况看,涨跌停板制度在极端情况下不足以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必要性显得比较突出。涨跌停板制度规定了单只证券交易价格波动幅度,主要防范单只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证券在涨跌停板的价格上仍然可以交易;指数熔断机制是在市场基准指数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暂停整个市场交易一段时间,防止市场过度反应;触发指数熔断后,熔断范围内的证券在熔断期间均将暂停交易。

分析人士指出,熔断机制和涨跌停板制度相当于给A股套上了“双保险”,有助于减小A股市场的波动,腾出了一定的时间让投资者平复恐慌的心理,促使投资者更多理性交易。(汤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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