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华晔迪)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11日说,“僵尸企业”是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心头之患”,将坚持分类处置、因企施策,采取债务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多种措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
张喜武是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上述表态的。张喜武说,“僵尸企业”对于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提质增效是一个大的障碍,也是企业减利的最大出血点,处理“僵尸企业”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到2017年末实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
关于处置“僵尸企业”,张喜武表示,将坚持分类处置、因企施策,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企业为工作主体,拟采取深化改革,减员增效,清产核资,债务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多种措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推动兼并重组一批,强化管理一批,淘汰落后一批。
“中央企业中现在亏损企业存在多种情况,有的是受行业周期影响,有的是政策性亏损,有的是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也有的是技术跟不上市场形势等。”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说,处置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类施策。
谈到具体实施,沈莹介绍说,一是加强管理提升一批,提高运行效率,拓展营利空间;二是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一批,加强创新推动产业转型促使一批企业走入正常发展轨道;三是兼并重组一批,对于自身能力难以渡过难关的企业,通过与其它企业合并重组协同发展,形成新的活力;四是对于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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