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 5家上市公司新闻现利空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14 09:12:00

12月14日讯

奥特迅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奥特迅(002227)1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12月11日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董事长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事项,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表示,目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晓霞已在公司正常履职。在接受证监会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标的资产业绩不达预期 华昌达终止资产重组

华昌达(300278)1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分别与仕德伟科技、诺克科技全体股东签订了关于仕德伟科技和诺克科技100%股权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鉴于仕德伟科技2015年1-10月经营业绩未能达到预期,诺克科技2015年1-10月经营业绩及市场情况也未能达到预期结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与仕德伟科技和诺克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

*ST新亿重整方案再被否 时间不多保壳难度升级

*ST新亿的重整计划遭遇了出资人的强烈反对。

12月10日和12月11日,公司两次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出资人组会议表决,但依旧未能通过。12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已于2015年12月11日向重整案件受理法院即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重整草案未获得塔城中院裁定批准的,塔城中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0%

*ST新亿的重整草案显示,截至2015年12月9日,共有40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约27亿元,申报债权均为普通债权。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塔城中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额约为21.7亿元。已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但尚未经塔城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约为2500万元,全部为普通债权。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以2015年11月7日为评估基准日,上市公司现有全部资产评估总值为1674万元,所有财产均未设定担保。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ST新亿如实施破产清算,假定其资产均能够按评估价值变现,按照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财产的变现所得在支付破产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并在偿还职工债权后,剩余资产用于普通债权的分配,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0%。

鉴于这种状况,*ST新亿推出了重整计划。以*ST新亿现有总股本37768.5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9.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111341.54万股。转增后,新亿股份总股本增至149110.04万股;上述转增的股份由全体股东无偿让渡,不向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投资人受让,受让价款为14.47亿元。在投资人支付的14.47亿元价款中,8亿元用于向债权人清偿,其余6.47亿元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部分留在*ST新亿,作为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或用于购买优质资产等;控股股东万源稀金豁免*ST新亿11亿元债权产生资本公积。

推出这个重整草案,*ST新亿旨在通过重整中的债务减免及经营安排,使得上市公司2015年度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达到正值、2015年末净资产为正值,且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避免股票在2016年度暂停上市。

不过,这个重整草案的推进,却并不顺利。

大比例反对重整草案

公告显示,2011年7月份,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整的申请,并指定*ST新亿清算组为公司管理人。 公司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于12月10日召开。

但是,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草案。上市公司当时称,未通过的重整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然而,12月11日,公司的这次重新表决,仍然是高比率的反对,以至于重整草案未通过。

*ST新亿称,经过表决,表决同意的出资人代表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5%;反对的出资人代表的股份数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5%。

在重整草案被接连否决之后,*ST新亿将希望寄托在了法院的裁定上。12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12月11日向重整案件受理法院即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草案。

需要注意的是,留给*ST新亿的时间并不宽裕,如果不能顺利完成重整,公司将直接进入清算、解散程序,公司将被解散注销,公司股票将不会再经过暂停上市程序而直接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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