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微博上有一篇很热门的帖子,说的是一个女人说老公不在家,然后老公的表弟打算入室抢劫,因为女人机智地没开门,警察顺利把身揣利刃的表弟抓获了。大致情况就是下面这个截图...
这个事,突然让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案子,同样的开局却是一个悲惨的结果。
2004年春节刚过完,金花镇又恢复成了一片热闹。十多年前,成都的金花簇桥机投还是西部的东莞,数以万计的外来农民工在这里打拼。由于精神文明建设极度匮乏,吃饱了没事干的年轻人一到下班就纵横在城乡结合部的灯红酒绿中,机耕道超哥们人人都沉醉在金花浩南哥的梦里无力自拔。这种盛况,已经很难见到了。
话说回来。
缺钱,是年轻人永恒的主题。而怎么赚钱,就看玩自己的命还是玩别人的命了。
邵、孔、周、黄四个年轻人都20岁,正青春,同在一家酒楼打工。由于缺钱,邵提议抢劫。四个人一拍即合,至于抢劫的对象,邵提议先抢自己女朋友所在的店。。。你没有看错,他确实提议抢劫自己的女朋友。
此时,相信各位心中已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简单介绍一下邵的女朋友刘小红。单纯的一个小姑娘,电话超市员工,日常负责看店,寝室就在超市二楼。接到男朋友要带几个自己也熟识的男生一起来做饭,刘小红欣然接受了。
其实故事到这儿,相信每个人都是不会有任何防备的,谁想得到呢!
2月22日的晚上,有目击者看见几个男人进了电话超市,上了楼。
由于胆小,四个嫌疑人中的黄并没有参加最后的犯罪,他收手了(参与预谋也是犯罪)。另外三个人干了什么事呢?简单介绍下。他们在电话超市结束营业后,就在寝室里你一杯我一杯把刘小红灌醉了,然后邵趁机当着另外两人的面强奸了自己的女朋友(*……%……&*¥&*)。再然后三个人把电话超市一天的营业额洗劫一空,一共只有400元。
案子到这儿,应该差不多了。抢劫加强奸,已经够他们喝一壶了。
但是没有。
三个人担心刘小红醒过来会报案,所以他们用事先准备好的利刃,残忍杀害了这个姑娘。更伤天害理的是,在刘小红死亡后,周姓年轻人还对刘进行了奸尸。这一切,都发生在三个男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这真的已经不是普法的问题了,连动物都不会干的事情,却真的在21世纪发生了。
三个人带着400元逃离了现场,留下一地血腥。
第二天,电话超市的老板发现刘小红没开门,气呼呼地跑到二楼,只见到了一身是血裸身死在床上的刘小红。
这个案子没有什么难度非常好破,因果关系非常明确。虽然我没当警察了,但侦查手段还是不会说!毕竟这是公安机关严惩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最先落网的,是胆小没有参与实施犯罪的黄。
紧接着就是追捕另外三个主犯。故事到这儿,理论上应该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实际上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是多了一段插曲。
只抢了400元的邵,孔,周,并没有逃跑,而是当天就把钱挥霍了。于是接着为钱发愁。周提议说:“我伯父在成都搞运输很有钱,不如去抢他吧!”相信各位和我一样又有一万头草泥马反复奔腾而过。
谁会料到自己的亲侄子会带人来抢劫杀自己呢。。。。周的伯父敞开家门热情接待了这三个人。正准备拔刀,伯父突然掏出了几百元塞在周手里,作为零用钱。捂热了的刀,又悄悄插了回去。
后来审问的时候,三个人说:刚收了钱不太好意思。。。。
按理说,花絮完了就应该是抓人了!没错,就是抓人,只不过还有点故事。
警察知道这三个人会回到自己打工的酒店取行李,所以就在寝室外面堵了个严实。三个人刚开寝室门就被按倒在地,搜身时每人身上还准备了利刃和绳索。
他们准备干什么呢?是这样交代的:伯父给的钱,很快就花完了,所剩的那点良心也随之被狗吃完了吃完了吃完了。三个人反复商量,决定要铁下心肠,再去伯父家一次。而这次不管伯父给不给零用钱,一定要把他干掉。。。好在他们刚出门,就被警察拿掉了!
案子彻底讲完了。相信,一万头草泥马在你心中来回奔腾,恨不得把下面四个人彻底踩烂。
人就是这四个,平均20岁。最后他们的结局我不知道,但主犯死刑是必须的。
这个世界很多事情,不是按照我们一般人的逻辑来发展的。每一步都是不可思议的犯罪,就时时在身边发生,只不过作为一个老百姓看不到而已。过去我们常常说,一个警察三个月的职业生涯就能看到一个老百姓一生的社会阴暗面,一点不错。到现在,我走到任何一条熟悉的街道,从来不会觉得这条街风光如何,而是想到的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血案,当时受害人死亡的样子。这个心理阴影真是几十年都挥不去。
要说有没有什么好防范的,有都是理论上的。
前两年我还在平安武侯的时候,曾经和江宁公安在线一起推了一套女子防身十四条漫画,关于防范入室抢劫都是针对陌生人的。可以去找来参考一下。
努力活好每一天比什么都总要,因为死亡是随机的。不过好在这些年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了,失去理智的人也越来越少了,杀人案逐年递减,活下去享受世界的机会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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