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快讯(记者 洪雪 唐李晗 编辑 吴洁)今天,北京市高院通报,称已对62岁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减刑案、57岁的薄谷开来减刑案做出裁定,分别将两人死缓刑罚减为无期徒刑。二中院也对黄光裕减刑案进行了公示。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接受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也需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此项规定适用于2015年11月1日后获刑的官员。因此,在刘志军不受刑九新增规定的“管束”。
洪道德介绍,死缓是指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一种制度。
《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根据高院的公示,刘志军与薄谷开来在缓刑考验期内表现都不错,此次被提出减刑是死缓的必经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前,“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为23年有期徒刑。
但无论经过一次或多次减刑,罪犯的实际服刑刑期不能少于15年,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告诉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不少于22年,也就是说,刘志军最少也要服刑22年,薄谷开来为17年。
而被判14年的黄光裕,王永杰表示,即便其减刑,也至少要服刑 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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