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领补助办“我活着”证明 民政局:未要求证明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15 06:55:00

杨建俊老人

杨建俊老人

近日,马鞍山市73岁的杨建俊来到辖区博望派出所,希望开具一份证明,证明自己91岁高龄的老母亲还活着,虽然公安部门已经要求不再开具公民健在、死亡证明等18类证明材料,但是派出所民警为了群众方便仍然为其开具了证明,并写下一段温馨附言。

今年73岁的杨建俊老人是马鞍山市博望区居民,他的母亲已经91岁高龄,因为父亲去世前曾经在宣城市宁国福利院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母亲可以享受遗属补助,每个月的补助有数百元,以前经常要到马鞍山市公安部门开具证明材料,证明老母亲还活着。去年以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多次批评一些政府部门要求开具奇葩证明。国家公安部、民政部等部委也先后下文要求不再开具公民健在、死亡证明等18类证明材料。杨建俊老人表示,今年12月份,宁国市民政局联系上自己,要求出具老母亲还活着的证明,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了领取补助,杨建俊在儿子陪同下于12月11日来到辖区派出所。

警方:开证明后写下温馨附言

据博望派出所王警官介绍,12月11日,杨建俊老人和儿子来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为其91岁的老母亲开具一份健在证明,王警官经过了解,目前老人家确实健在,但是按照公安部要求,派出所不再出具相关证明了。

据了解,今年公安部曾出台了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对“公民生存(健在)、死亡证明”等18类证明材料不再出具。随后民警将相关政策向杨建俊老人进行了解释说明。但是杨建俊老人央求民警,如果拿不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这几百元的遗属补助就会被取消。民警于心不忍,于是勉为其难为杨建俊老人开具了证明,随后他还在证明下方写下一段温馨附言。“但愿各级各类机关真心关心关怀百姓,今后不再出现此类不该出现的情况。”

民政局:未要求证明,家属误解

昨天下午,安徽商报记者就杨建俊老人的遭遇致电宁国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胡女士表示,杨建俊母亲所领取的是遗属补贴,宁国市民政局目前享受遗属补贴的有四五人,而杨建俊的母亲就是其中之一。按照相关规定,领取遗属补贴每年都需要年审,民政部门要求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供两份证件的复印件即可,并没有要求家属提供健在证明。对于杨建俊老人为何到公安机关出具健在证明,胡女士表示,她也不知道家属为何这样做,猜测可能是家属理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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