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发帖质疑法官快递动手脚 原是快递小哥延误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5-12-15 13:28:00

法制晚报快讯(特稿记者 辰光)日前,著名律师迟夙生通过网络发帖称,齐齐哈尔某法官在快递开庭通知时,故意晚发快递,但快递单上的日期却提前了五天,有偏袒对方当事人的嫌疑。今天上午,涉事法院公开回应:快递员业务量大,是造成的开庭传票延误的原因,目前已重新安排开庭日期。

12月11日,一条名为<徐晓红法官违法办案>的网帖开始在网络传播。

该网帖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徐晓红违法办案,蓄意偏袒一方当事人。《民诉法》13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徐晓红法官于2015年12月9日下午才将开庭传票寄出,代理人在10日收到,但开庭日期却定在2015年12月11日下午,徐晓红法官明知违法,为掩人耳目故意在邮寄单子上标明寄出日期是2015年12月4日。但是运单号查询出卖了她的小心思。

该网帖同时还附带多张照片,其中有快递单据,单据上的填写日期为“12月4日”。另外几张图片分别为快递单号,以及通过网络查询到的快递收取、中转和投递日期。

根据快递单号查询的日期显示,这份装有开庭传票的快递12月9日下午14点57分由快递人员收件,12月10日上午10点投递到律师事务所的。

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接收快递的迟夙生律师。据迟律师介绍,她们所代理的这个案件是一名美籍华人诉齐齐哈尔一个市民的债权债务纠纷,案情很简单,证据也很充分。美籍华人委托了迟夙生律师和另外一名朱姓律师代理。在委托的同时,当事人提出要求,就是开庭时一定要通知他,他会从美国回来,因为债务人是他的朋友,借钱后就躲着不见,因此想在法庭上见一见当年的老朋友。

迟夙生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法院定的开庭时间她本人和同是代理人的朱律师都不在齐齐哈尔,法官也没有电话通知她,况且涉事的齐齐哈尔建华区法院距离她们律师事务所不足1000米远,法官也不派书记员登门送达,这很明显是要造成开庭时原告及其代理人不到庭的局面,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及代理人经传唤不到庭,法院就可以视为当事人撤诉。她通过查询快递单号发现,写有“12月4日”的快递是12月9日才由快递人员收取的,因此她怀疑是法官在快递日期上做了手脚,故意要偏袒对方当事人。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电话采访了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院长范永涛,范院长就迟夙生律师的质疑给出了回复。

据范院长介绍,因为这个案件的原告是美籍华人,并且原告全权委托了律师,因此法院在送达开庭文书时,就只针对原告的代理律师。

范院长介绍说,他们第一时间发现了迟夙生律师的网帖,并予以高度的关注。经过院内调查,承办这个案件的徐晓红法官是12月4日把装有开庭文书的快递件放到法院收发室的,平时快递人员都是在收发室收取快递。巧合的是12月4日快递人员没有到建华区法院收取快递,12月的5号和6号又是周末,快递人员也没来取。12月7日快递人员到法院取走了快递,但由于快递数量太多,因此快递人员是在12月9日才把这个快递录入系统,12月10日投递到的律师事务所。

范院长表示,这中间由于快递人员的延误,才造成了法官和律师之间的误解。法院在了解了全部情况后,已经重新安排了开庭日期,并将就此次误解当面与迟律师沟通,做好解释工作。至于迟律师质疑法官有偏袒对方当事人的嫌疑,这是完全不存在的。

针对范院长的解释,法制晚报记者又电话采访了承揽投递该份快递的快递人员,该快递人员回忆说,他是12月7日就已经拿到了这个快递,但由于该地区只有他一个快递人员,快递数量巨大,因此在12月9日才开始投递,这一问题法院也找他调查过,他已经书面证实了这一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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