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装电梯遭遇难题:不同意会被贴“大字报”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布时间:2015-12-16 10:02:00

广东省法制办党组成员朱京平透露,他所住的大楼折腾一年多还没装成

尽管广州市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只要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加装电梯,但旧楼加装电梯仍是老大难问题。

昨日,广东省法制办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朱京平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其称《办法》只是一个指导性意见,并不能对“加装电梯”这一民事权利进行干预。其更称自己居住在6楼,也是盼等加装电梯大军中的一员。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陈燕舒

制图:廖木兴

不同意装电梯 大字报、骚扰电话烦死人

在昨日节目现场,记者来到了某小区一处申请加装电梯的单体楼进行暗访。低层住户黄阿姨表示,自己就是那1/3被迫加装的住户,电梯井大概3米,黄阿姨家的阳台刚好对着电梯,“独特的十字造型严重影响了我们底层住户的通风采光。”黄阿姨说。

因为旧楼加装电梯,高层和低层住户的矛盾激化,黄阿姨说为了逼自己同意,大字报、电话骚扰、登门游说的戏码天天上演,不胜其烦,根本不是《办法》中所谓的“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开展协商”。最开始黄阿姨也是愿意的,开价10万元补偿,但高层住户不同意,认为太高了,“我认为很合理,因为我这一辈子就是在黑暗之中了”。后来高层住户同意给1万元,黄阿姨不同意,高层住户有人写大字报骂她,也有人跑到她的单位告状,又找单位领导来给她做工作,“我又没享受电梯,(最后)才给我两万元,一平方米的房子都买不到”。

黄阿姨说,房子本身作为业主的物权应该平等受法律保护,绝大多数业主同意也不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理由,没有清晰的补偿办法和专业判断,必然导致执行上的不公平。

事实上,2011年广州市法制办就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补偿参考标准,2014年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的参考标准》,然而这份标准被专家组驳回,认定为“不够成熟”,时隔一年,这份补偿方案依然不见踪影,广州市法制办称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多次向广州市法制办查询无果,在微博上质疑法制办拖拉失信于民。

副厅所住的大楼

折腾一年多电梯没装成

广州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何兆升表示,《办法》颁布后,广州全市加装电梯的总量是1300多台,“这个是全国数量最多的,这个可行性大家可以看到”。对此,记者质疑,这些新加装电梯中大部分是单位房,他们很多是单位的领导去牵头,让三分之一的人同意,而不是因为办法而妥协。

昨日节目后,朱京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办法》只是指导意见,没有强制效力。

“我现在也住高层,我希望装电梯,但要考虑低层住户的意见,具体还是要靠协商。”朱京平透露住在楼梯楼的6楼,小区为了加装电梯也折腾了一年多,到现在也还没成功,“绝对同意加装电梯,但必须协商,不能拿政府来压,这是民事权利”。

朱京平表示,虽然《办法》的指导意见是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但现实中往往是需要全部业主都同意,“至少是不反对”,从这点来看,有些低层住户未必是同意,只是补偿到位了,就变成不反对了。

那么,政府该不该像北京、四川自贡那样拿钱出来部分补偿?朱京平认为这超出合法性问题的范畴了,“政府有钱拿一部分出来,也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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