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一男子在KTV醉酒闹事砸坏茶几,KTV工作人员报警后,该男子被带至派出所。15日,KTV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因该男子处于醉酒状态,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后又将其放回,约定次日早上再来处理,不料次日凌晨刚过,该醉酒男子带人进入KTV二次打砸,随后离开现场。
靖边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12日晚,靖边县星光KTV报警后,城关派出所四中队民警出警,将醉酒男子带回派出所。但工作人员未证实KTV工作人员“醉酒男子随后被派出所放走”这一细节。
时长2分9秒的KTV内部监控视频显示,13日凌晨0时42分,多名男子进入KTV后,拿起酒柜上的酒瓶就开始砸,同时砸毁了前台的电脑以及大门玻璃。
城关派出所值班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对醉酒闹事行为,会根据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处理;对于醉酒闹事人员,一般情况下警方处理是要约束其至酒醒,但是中间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会通知其家人。对于12月12日晚办案民警是如何处置上述醉酒闹事男子的,带回派出所后又发生了什么,其表示不清楚。
靖边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此事由城关派出所处理。
16日下午,澎湃新闻再次致电城关派出所求证当时的处警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处警详情需向办案民警了解,但未提供办案民警的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处理方式为: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一名有着10年办案经验的民警告诉澎湃新闻,警方应当对醉酒闹事事件立即处理,根据闹事者行为危害大小,采取批评教育、双方调解或者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都是要约束醉酒者至酒醒;可以由家属带走的特殊情况,一般是醉酒者身体健康原因,或醉酒者本人有特殊急切事件要处理等;即使放人,一般要满足醉酒者行为危害程度不大,且根据经验判断放走后不会产生更大的危害后果。该民警称,该事件中,醉酒者第一次闹事已涉嫌醉酒寻衅滋事,警方应依法严肃处理。
靖边县公安局负责人对此事公开表示,警方将坚决打击不法分子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涉黑涉暴”势力。目前,醉酒男子以及其他打砸人员被如何处理,尚待警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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