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警察因警车“脏乱差”被关禁闭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5-12-16 19:57:00

12月16日,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回复上游新闻(全国爆料热线:17702387875)记者,证实网络上传播的民警柴成军因警车太脏被关禁闭属实。

官方称,关柴成军禁闭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以及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的情况。

网帖:警车“脏乱差”,民警被关禁闭

12月15日晚上7时36分,网友“@如皋老猫”贴出了开封市公安局关于对铁塔分局社区警务大队教导员柴成军采取禁闭措施的督查通报,并配发了通报的全文。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通报是微信或短信界面的截图,时间显示为11时26分。通报称, 2015年12月14日上午,铁塔分局社区警务大队所属的豫B3226警车在解放大道上行驶,车况脏乱差,严重影响了当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经核实,该车当日由铁塔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值班出警用,负责人是社区大队教导员柴成军。

督查支队核查清楚后,督促铁塔分局对柴成军采取禁闭措施,并责令铁塔分局局长王巍、政委卢超杰向市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并报督查支队。

另据《河南商报》9月21日报道称,2015年以来河南全省各级警务督察部门禁闭民警79人。

官方:根据规定给予柴成军禁闭一日措施

16日下午,开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给上游新闻(爆料热线:17702387875)发来《的回复》。

回复称:2015年12月14日中午,开封市公安局铁塔分局豫B3226警车在解放大道执行勤务,车辆外观“脏乱差”,且保养不到位。

回复同时强调,“近日,开封天气晴好,并没有因天气和自然环境等原因造成车辆污脏、不便清洗的情况。”

督察支队表示,警容风纪、警车管理是公安机关形象的组成部分,人民警察应自觉遵守维护,文明、规范执法执勤。12月9日,公安机关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执法执勤警车要保持外观干净整洁,加强管理维护。

警方给上游新闻的回复中,并未对12月9日公安机关为何专门下发通知做出解释。

回复称关禁闭是有根据的。“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公安机关实施停止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以及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的情况,给予铁塔分局民警柴成军禁闭1日的措施,以警示教育队伍,严格内如管理,规范勤务,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形象。”

热议:网友争论警情与警貌,孰轻孰重

警车不洗警官就要被关禁闭?该起事件引起网友热议,反对与质疑居多。

@千钧客提到:第一,关禁闭有严格规定,开封公安是否涉嫌违规执纪滥用职权?第二,天气有变化,工作状态的警车一定比局长专座脏,关禁闭更脏!第三,少做表面文章,多考虑一线民警实际!

有网友甚至用调侃的口吻模拟接警电话,并质疑是警情重要还是警车是否干净重要:“喂!110吗?我们这里出人命了,你们快来呀!”“好的,我们马上洗车。”“洗啥车啊?人命关天!”“警察形象也很要紧,你能不能叫罪犯先等一会儿,我们洗好车马上就来,一定!”

支持开封警方这一作法的网友则认为,对此不宜过分解读,甚至造成误读。因为,“既然是国家配发的警车,就有义务保持警车干净,工作忙、出警多都是借口。实际情况是每个人都开、每个人都不管,只能说这个单位内务管理水平太差。关禁闭没有什么不妥。”

也有网友站在中立的角度理性分析。@无敌饼干姐就表示:1、当地警车管理有没有太脏关禁闭的规定?有就认,没有就申辩。2、警车脏到被通报的情况,可见内务管理松懈,该紧一紧了。3、没有图片或者调查报告,不知是真的脏得过分还是督察查得过分。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同样在热传此事的微信朋友圈,有网友透露:“这个车脏被关算正常。因为我前天见了这辆车,确实是太脏了,‘公安’俩字都看不见了。”

律师:警方在认定情节上值得商榷

北京著名行政法律师张新年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爆料热线:17702387875)采访时表示,禁闭是为制止、查处警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预防事故,对违反纪律的警察在必要时采取的行政措施。

《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中明确了在警察发生了5种行为,且不听制止,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才可以对其采取禁闭的措施,柴成军的行为不在此列。

张新年认为,虽然该《规定》有兜底条款,即“其他有必要采取禁闭措施的”,但开封市公安局督查支队以“车况脏乱差,严重影响该市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为由督促铁塔分局对柴成军采取禁闭措施是否达到了兜底条款中“其他有必要”的程度,在情节认定上值得商榷。

延展:警察什么情况下才能被关禁闭

公开资料显示,关禁闭是公安系统独有的一种纪律惩罚措施——对于违反纪律的警察,最多可以被关禁闭7天,但关禁闭不计入当事警察的档案中。

1998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指出关禁闭的六类情形:1、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2、涉嫌泄露公安工作秘密或者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3、威胁、恐吓、蓄意报复他人的;4、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5、酗酒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的;6、其他有必要采取禁闭措施的。

2013年9月公安部补充: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酗酒滋事;进夜总会娱乐等三种情况也被纳入。

还有许多适用关禁闭的情形,散见于公安部的各种禁令中。如公安部过去出台的“十条禁令”、“八条禁令”、“五条禁令”、“六个严禁”;这些禁令到达地方后,在各地公安机关衍生出了更多适用关禁闭的详细规定。

而在成文的规定之外,各地公安机关还会针对辖区出现的热点案件,临时性地对涉案警察采取关禁闭措施。

(上游新闻记者 卢雨 实习生 陈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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