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讯
几番波折之后,风范股份(SH601700)决定终止去年11月推出的增发募资3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改为以2亿元增资参股子公司梦兰星河,并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风帆股份去年11月曾公告,拟以14.79元/股定向增发发行不超过2.03亿股,募资不超过30亿元,募资中26.5亿元用于增资梦兰星河,成为其控股股东。原计划是,风帆股份将以人民币8 元/股的价格单方面认购梦兰星河增发的 33125 万股股份,梦兰星河本次增资款将全部用于阿穆尔-黑河边境油品储运与炼化综合体项目(下称“总综合体项目”)。早在2014 年7月,风帆股份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6.8 亿元及自有资金5000 万元参股梦兰星河,占梦兰星河总股本的16.67%,并期望以此为平台进入能源行业。
但在今年7月,由于上述增发预案反馈意见部分问题未能得到落实,风范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通知书。今年12月16日,风范股份宣布终止上述增发项目。
风范股份称,自公司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以来,国际石油市场和我国证券市场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国际油价和资本市场股价异常波动。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与募投项目公司梦兰星河的其他股东就梦兰星河增资方案进行了磋商。为了梦兰星河项目未来的发展与规划,积极推进项目进程,经梦兰星河股东会审议同意,决定调整梦兰星河的增资方案,并终止公司对梦兰星河增资控股的原增资方案。
新的增资方案为,梦兰星河部分股东星河实业、风范股份拟对梦兰星河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仍为人民币 8 元/股。其中星河实业认购股本额 12499.50 万股,增资价款额为 99996 万元,风范股份认购股本额 2,500.50 万股,增资价款额为 20004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风范股份仍持有梦兰星河 16.67%的股权。风范股份将继续关注综合体项目进展情况,关注资金的筹措及使用。
取消股权融资计划后,风帆股份称,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 的需求,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风范股份同时公告,将以以900万元的价格受让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风华能源 95%股权。风华能源是公司进军能源领域的重要举措之一,风华能源的长远发展有助于公司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为公司转型升级培养专业团队。
继续加码能源业务的同时,风范股份还退出时下火热的无人机概念。公司称将以 800 万元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翔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收回对江苏翔翼的初始投资 800 万元人民币,完全退出江苏翔翼。江苏翔翼主要涉足通用无人机整机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